
产品名称: 龙胆泻肝片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13021444
产品剂型: 片剂
产品类别: 非处方药
产品说明: 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称:龙胆泻肝片
汉语拼音:Longdan Xiegan Pian
【成份】 龙胆、柴胡、黄芩、栀子(炒)、泽泻、木通、车前子(盐炒)、当归(酒炒)、地黄、苷草(蜜炙)。辅料为蔗糖、滑石粉、色 素(柠檬黄)。
【性状】 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;味苦。
【主治功能】 清肝胆,利湿热。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,耳鸣耳聋,耳部疼痛,胁痛口苦。
【规格】 每片重0. 3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。一次4-6片,一日2-3次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 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孕妇,年老体弱,大便溏软者慎用。
2.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3.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。
4.有高血压,心律失常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,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,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,应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 密封。
【包装】 铝塑板,每板18片,每盒2板。
【有效期】 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二册WS3-B-2302-97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13021444
【生产企业】 企业名称: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河北省新乐市南环东路1号
邮政编码:050700
电话号码:0311-85196888 89618579-8001
传真号码:0311-85196969 89618590
网 址:www.aoxingyaoye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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